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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推荐校级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包伦娜发布时间:2026-03-31浏览次数:184

经济学院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读懂中国·行走的思政课”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校团委决定对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在实践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优秀实践成果、优秀实践队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实践成果:不超过3个

2.优秀实践队:不超过4队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不超过5人

二、奖项申报

(一)优秀实践成果

1.申报主体:参与答辩的各寒假社会实践队;

2.申报材料:《2026年寒假“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1),另附支撑材料及其维普查重报告。

(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参与答辩的各寒假社会实践队队员或个人;

2.申报要求:

(1)每队至多可推荐一名队员;

(2)所有申报“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项均须通过学院进行申报,不予专项社会实践队单独分配名额。

3.申报材料:《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另附支撑材料及其维普查重报告。

(三)优秀实践队

1.申报主体:参与答辩的各寒假专项社会实践队;

2.评选要求:各专项社会实践申报材料收取、队伍评选及后续答辩环节由相应组织单位进行,评选结束后将推荐队伍信息报送至校团委。

3.申报材料:《2026年寒假“优秀实践队”申报表》(附件3),另附支撑材料及其维普查重报告。

三、奖项评选

(一)材料报送

截至2026年4月5日16:00,各团队(个人)须填写《2026年寒假“院级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1)、《2026年寒假“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2026年寒假“优秀实践队”申报表》(附件3)、《经济学院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提交评优材料至我院创业实践部邮箱(jjxytwcs@163.com)。

(二)名单公示

院团委将结合评优答辩结果和申报材料质量进行评审,并将表彰结果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各团队(个人)申报材料须进行维普系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相似度不得超过15%(只需对调研报告或事迹材料进行检测);查重报告纸质版须提交简洁报告,电子版须提交原文对照报告;

2.本次评选实行自主申报,未参与评优答辩的队伍,不具备本次评选资格。

3.申报后学院团委根据评优答辩结果进行评选。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2026年寒假“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doc

附件2: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3:2026年寒假“优秀实践队”申报表.doc

附件4:经济学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申报汇总表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