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读懂中国·行走的思政课”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校团委决定对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在实践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优秀实践成果、优秀实践队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实践成果:不超过3个
2.优秀实践队:不超过4队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不超过5人
二、奖项申报
(一)优秀实践成果
1.申报主体:参与答辩的各寒假社会实践队;
2.申报材料:《2026年寒假“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1),另附支撑材料及其维普查重报告。
(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参与答辩的各寒假社会实践队队员或个人;
2.申报要求:
(1)每队至多可推荐一名队员;
(2)所有申报“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项均须通过学院进行申报,不予专项社会实践队单独分配名额。
3.申报材料:《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另附支撑材料及其维普查重报告。
(三)优秀实践队
1.申报主体:参与答辩的各寒假专项社会实践队;
2.评选要求:各专项社会实践申报材料收取、队伍评选及后续答辩环节由相应组织单位进行,评选结束后将推荐队伍信息报送至校团委。
3.申报材料:《2026年寒假“优秀实践队”申报表》(附件3),另附支撑材料及其维普查重报告。
三、奖项评选
(一)材料报送
截至2026年4月5日16:00,各团队(个人)须填写《2026年寒假“院级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1)、《2026年寒假“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2026年寒假“优秀实践队”申报表》(附件3)、《经济学院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提交评优材料至我院创业实践部邮箱(jjxytwcs@163.com)。
(二)名单公示
院团委将结合评优答辩结果和申报材料质量进行评审,并将表彰结果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各团队(个人)申报材料须进行维普系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相似度不得超过15%(只需对调研报告或事迹材料进行检测);查重报告纸质版须提交简洁报告,电子版须提交原文对照报告;
2.本次评选实行自主申报,未参与评优答辩的队伍,不具备本次评选资格。
3.申报后学院团委根据评优答辩结果进行评选。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