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团支部、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在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树牢青春理想、永葆青春斗志、涵育青春品格、激发青春锐气、拓宽青春胸怀,更好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根据学校团委《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的通知》要求,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现开展经济学院2025-2026学年共青团工作 “五四”综合 表彰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一)奖项类别(6项)
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校级优秀共青团员
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院级优秀共青团员
院级优秀学员
(二)评选细则
详见《附件2:“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细则及申报表》、《附件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及申报表》、《附件4:“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细则及申报表》、《附件5:“优秀学员” 申报表》。
二、奖项说明
(一)名额分配
各团支部根据各班人数比例,日常班级材料提交及时情况,团日活动设计大赛获奖情况,新生风采大赛获奖情况,学院活动参与情况等拟定。各学生组织根据各部门学生组织体量,人数比例,部门活动开展情况,日常部门材料提交及时情况等拟定。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2025-2026年经济学院“五四”表彰名额分配》。
(二)注意事项
1.个人奖项申请者需要学分绩点3.1以上(或加权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且单科成绩无挂科。挂科后重修补考未及格的一律不能参评,重修补考合格后可参评。个人申报时需提交成绩单。非党员、团员不可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不可同时申报多个校级奖项或多个院级奖项,即校、院级奖项每人至多各报一项。同一类别奖项不可同时申报校级和院级奖项,不同类别奖项可以同时申报。(例如:不能同时申报校级、院级“优秀共青团员”,但可同时申报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和院级“优秀共青团员”)各申报表中涉及辅导员评价、校院团委盖章的内容无需填写。
2.在满足奖项评选办法的前提下,班级可自行制定奖项评选细则,确定奖项分配原则和评选标准。在推荐人选构成方面需满足以下条件:“优秀学生干部”奖项推荐人选中班级(团支部)学生干部的数量占比不低于50%;“优秀共青团员”奖项推荐人选中普通团员数量占比不低于60%(其中研究生团支部推荐人数占比不低于15%)。
三、材料报送
1.各团支部
以上所有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完毕后由班委填写《附件6:2025-2026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个人奖项汇总表》,于4月1日(周三)中午12:00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jjxytwzzb2025@163.com),压缩包和邮件命名为“班级名称-五四评优”。发送格式有误或逾期未发送的,按照放弃评奖资格处理。为保证公开透明,各班发送前请在班内进行名单公示。
2.各学生组织
以上所有材料请以部门为单位,评选完毕后由部长填写《附件6:2024—2025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个人奖项汇总表》,于4月1日(周三)中午12:00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jjxytwzzb2025@163.com),压缩包和邮件命名为 “部门名称-五四评优”,发送格式有误或逾期未发送的,按照放弃评奖资格处理。
附件清单:
附件1:2025-2026经济学院“五四“表彰名额分配.xlsx
附件2:“优秀共青团干部” 评选细则及申报表.docx
附件3:“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细则及申报表.docx
附件4:“优秀共青团员” 评选细则及申报表.docx
附件5:“优秀学员” 申报表.docx
附件6:2025—2026学年经济学院共青团工作 “五四” 综合表彰个人奖项汇总表.xlsx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