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3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吴森森发布时间:2024-10-14浏览次数:10

经济学院2023级本科生:

    为了稳步推进学校专业(类)招生与改革培养,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812号)(附件1)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附件2)的要求,学院正式启动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对象

2023级参加专业类培养的本科生(含转专业后进入专业类培养的本科生)。已经明确修读专业的以二次招生方式正式录取进入经济学+法学双学位实验班、经济学+统计学双学位实验班、国际商务(中法班学习的学生不再参与专业分流。

    二、专业分流范围

仅限于招生当年对外公布的专业类所属于本科专业。学生专业分流时,不得选择跨本专业类招生的办学专业。本次专业分流涉及经济学大类,两个专业经济学和数字经济专业,分流计划如下

学院

专业(类)

专业名称

最大接收数

经济学院

经济学类

经济学

110

数字经济

50

     三、专业分流报名要求

    详见经济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202210制订祥见(附件3

    四、专业分流工作时间安排

    (一)学生分流意愿调研(101010--1424点)

    学生登陆教务部网站(http://jwc.zuel.edu.cn/),在网页右上角点击“本科专业分流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在本科专业分流报名模块填写专业分流意愿。填写志愿时请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职业规划以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具体报名流程祥见(附件4)

    ()学生网上正式报名(102810--11月117点)

    学生登陆教务部网站(http://jwc.zuel.edu.cn/),在网页右上角点击“本科专业分流报名”,在本科专业分流报名模块中进行正式报名,完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专业分流报名表》相关基础信息。完善表格信息并检查无误后保存提交。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学院教学秘书,联系方式见下方。

    ()学院进行综合考核并公示(114--116日)

    1.学院根据学校专业分流文件以及《经济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202210修订)》,对参加本次专业分流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中,成绩审核以教务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2.考核结束后将专业分流结果在学院网站主页上进行公示。

    ()名单上报教务部(11815点前)

    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分流名单上报教务部。

    ()学校发文(1115日前)

    经学校审核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本次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五、工作要求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分流文件及学院分流实施细则,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做好此次2023级专业分流咨询、宣和考核、录取工作。

在专业分流过程中,可随时将相关问题、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经济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88386464、88386773

附件1: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pdf

附件2: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经济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2022年10月修订).pdf

附件4:综合教务系统--专业分流学生报名操作指南.pdf

 

 

                                     经济学院

                                     2024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