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是学校本科全程培养方案的必要环节,是课堂教育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形式。为了加强我院毕业实习的管理,全面提高毕业实习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指学生在毕业之前,即在完成部分专业课程、具备一定专业基础之后到实习现场参与实际工作,通过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及有关基础知识解决专业技术问题,并进一步掌握专业技术的实践教学形式。
实习目的是熟悉本专业的工作性质,巩固、深化和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重要途径,为向专业人员快速转型奠定扎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二、实习组织
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院长、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系主任、学工办主任、实习学生所在年级辅导员、实习点带队老师等。在院长、书记的领导下,由分管副院长、系主任负责实习基地建设以及统筹安排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工作。系主任负责制定各系的实习计划、实习动员、实习总结等工作。
毕业实习由不同的实习点组成。每个实习点设立实习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参与实习的老师,由带队老师任实习点工作组组长负责该实习点的实习事宜。
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从教2年以上,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老师的职责主要包括:召开实习出发前的组织座谈;实习中记录实习过程,密切关注学生实习情况,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实习后督促学生提交实习材料,定期检查、协调与总结工作。
年级辅导员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实习报名、组织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要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思想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汇报。
每个实习点设学生组长1名,其主要职责是:
1.服从学院与带队老师的教学安排,按实习计划与要求,组织参加业务学习,及时向实习点负责人汇报实习情况,协助解决实习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2.经常与带队老师、所在年级辅导员联系,汇报实习情况与思想动态。
3.负责传达学院、实习点的要求,关心本组同学的实习和生活,团结合作。
4.协助做好实习考勤工作。
三、实习安排
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两种模式。
1.集中实习模式。一、关于集中实习选拔。整个实习过程采取双向选择模式,学生自愿选择并填写实习志愿,学院以专业相关为导向安排实习,综合考虑实习单位需求、学生专业特点、实习单位岗位数量等因素后分配实习单位。例如:通过院团委等组织的比赛获得实习名额并进行实习,作为集中实习。二、关于集中实习退出。学院与实习单位协商,制定实习计划后,原则不能变更。因此,在学院确定实习单位后,除不可抗力,学生原则上不允许退出集中实习。如需退出学院的集中实习安排,该生须先征得实习带队老师同意,证明不影响整个实习安排,并有其他认可的实习单位接收证明后,经分管副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退出。
2.分散实习模式。鼓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锻炼独立自主实践能力,拓宽实习渠道。为了保证毕业实习质量,要求如下:(1)在我院教学基地范围内的实习,由学院统筹安排。学生不得自行联系该类实习单位。(2)分散实习的学生,要本人书面申请,持实习单位同意接受实习并盖章的公函,经学院审核、审批备案,且必须在学校落实毕业实习方案前1个月确定,逾期不予受理。
3.实习请假。实习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具体要求:请假一天,由实习点指导老师签字批准;二至三天,由实习点带队老师同意后上报教学秘书;超过三天由实习点带队老师提出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批。请假期满仍不能参加实习的,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课。
4.实习表彰。学院每年对优秀实习生进行表彰,授予“经济学院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表彰先进,激励学生进步。由实习点的指导老师提出优秀实习学生表彰候选名单,由学院毕业实习领导小组最终确定。
四、实习报告
实习学生,均需由实习单位给出实习期间的鉴定并签字盖章,写出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实习概况:实习单位、实习岗位介绍、实习时间起止。
2.实习内容:实习环境、实习过程、实习工作职责。
3.实习收获:实习心得与体会。
五、实习评价
1.集中实习评分。集中实习有统一的实习计划安排,选派经验丰富的实习指导老师,集中实习质量达到学校要求的实习要求。实习评分原则上以85分起评。
2.分散实习评分。学院鼓励学生自行联系专业对口、国际化、高标准的实习单位。由于分散实习涉及不同单位、实习岗位以及指导老师,实习质量难以保持一致。实习评分原则上不得高于80分。分散模式下,如学生参与本专业相关岗位的实习,实习报告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则在指导老师评分基础上,奖励加分10分,但加分后不得高于90分。
(1)在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我国上市公司省级以上分公司实习;或在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总部实习。例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某省分公司,中信泰富上海总部,平安银行某省分公司。
(2)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实习,例如某省某厅、某市审计局、某市人民政府的财政局等。
(3)在国外著名大学游学,以世界排名前200名为准。
3.实习评语。指导老师应填写《实习评分表》,评价实习态度、实习出勤率、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实习效果是否达到学校要求的实习目标等方面。
4.实习成绩等级。毕业实习成绩考核采用百分制。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在毕业实习中的表现及完成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给予相应的成绩。
5.实习成绩异常处理。出现以下情况,学院严肃处理。
(1)实习材料弄虚作假,其成绩按零分处理。
(2)报名集中实习的学生,擅自离岗未参加集中实习者,按旷课处理。
(3)凡实习时间不足实习规定时间三分之一者,其成绩按零分处理。
(4)无故不按时交实习报告和实习材料,其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说明
1.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所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2017年6月
附表1 毕业实习评分的等级标准
实习等级 | 毕业实习等级划分标准 |
优秀 (90分以上) | (1)严格遵守实习纪律,自觉服从指导教师的各项工作要求,出勤率大于95%; (2)全面、按时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实习表现优秀,工作态度积极; (3)按时上交各项实习材料(实习鉴定、实习报告、实习日记、要求的其它材料); (4)所有上交材料书写(打印)工整,内容详实,格式规范,日记完整,文字通顺,图纸清晰,计算无误,结论正确; (5)实习期间能主动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 |
良好 (80分到89分之间) | (1)严格遵守实习纪律,自觉服从指导教师的各项工作要求,出勤率大于85%; (2)全面、按时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实习表现良好,工作态度较积极; (3)按时上交各项实习材料(实习鉴定、实习报告、实习日记、要求的其它材料); (4)所有上交材料书写(打印)工整,内容较详实,格式较规范,日记较完整,文字较通顺,图纸较清晰,计算无误,结论基本正确; (5)实习期间能主动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 |
及格 (79分到69分之间) | (1)基本遵守实习纪律,服从指导教师的各项工作要求,出勤率大于70%; (2)按时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实习表现较好或一般,工作态度较积极或一般; (3)按时交齐各项实习材料(实习鉴定、实习报告、实习日记、要求的其它材料); (4)所有上交材料质量较好或一般,内容较详实或不够详实,格式较规范或不够规范,日记较完整,文字较或大体通顺,图纸不够清晰,计算有少量错误,结论基本正确; (5)实习期间与指导教师联系很少或基本无联系。 |
不及格 (低于60分) | (1)不能严格遵守实习纪律,不服从指导教师的各项工作要求,出勤率小于70%。或在实习期间有严重违反实习单位纪律的不良行为,造成较严重的事故等严重影响学校声誉; (2)不能按时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实习表现散漫,工作态度消极; (3)不能按照学校要求,按时交齐各项实习材料(实习鉴定、实习报告、实习日记以及要求的其它材料); (4)所有上交材料质量很差,内容很少,格式不规范,实习日记不完整,文字不通顺,图纸不清晰,有大量错误,结论不正确; (5)实习期间与指导教师无任何联系或基本无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