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7)2号)等文件精神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思想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指导思想,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将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作为选拔的重要依据,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优秀创新人才。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纪检监督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为组员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的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博士复试招录工作的纪律监督检查。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卢现祥 副组长:罗良文
组员:杨虎涛、邹进文、瞿商、朱延福、陈浩
2.复试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武身汉 副组长:詹万明
组员:俞凡
(二))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督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博士招生计划
(一)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以《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博导名单。
(二)限定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且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少骨博士生人数不超过1名。
(三)非专项计划的下达数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计划,全日制计划下达数中包括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等。
(四)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随上线考生单列下达至相应学院(计划随人走)。
四、复试资格的确定
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招生计划等,在学校初试合格线的基础上确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一)招生计划分配
1.我院招生计划数为20(全日制18,非全日制2)。
2.根据考生初试上线情况,全日制计划具体分配如下:政治经济学2、经济史2、经济思想史1、西方经济学5、世界经济5、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3。
3.根据考生初试上线情况,非全日制计划分配至西方经济学专业1。在合格上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允许调剂第一志愿全日制考生为非全日制志愿录取,另一非全日制计划将在其他专业全日制志愿考生中调剂产生,详见后续调剂公告。
考生复试时严格按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报考志愿排队,复试分数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二)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复试比例不超过1:3,(或1:2)的比例控制,一般不得低于1:1.2。以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参加复试名单。
(三)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及安排
经济史 复试时间:5月5日上午地点:文泉楼南204
考生编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外国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初试总分 | 备注 |
105207110311013 | 霍博翔 | 经济史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71 | 92 | 74 | 237 | |
105207110311009 | 冯兵兵 | 经济史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72 | 82 | 77 | 231 | |
105207110311010 | 王丽 | 经济史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8 | 81 | 78 | 227 | |
105207110311008 | 韩煚华 | 经济史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76 | 69 | 68 | 213 | |
105207110311011 | 何子龙 | 经济史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3 | 61 | 62 | 186 | |
经济思想史 复试时间:5月5日上午地点:文泉楼南204
考生编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外国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初试总分 | 备注 |
105207110311007 | 阳甜 | 经济思想史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6 | 86 | 85 | 237 |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复试时间:5月6日上午地点:文泉楼南207
考生编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外国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初试总分 | 备注 |
105207110311047 | 罗双成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6 | 90 | 84 | 240 | |
105207110311045 | 肖权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5 | 88 | 85 | 238 | |
105207110311048 | 赵高送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70 | 78 | 84 | 232 | |
世界经济 复试时间:5月7日上午地点:文泉楼南209
考生编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外国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初试总分 | 备注 |
105207110311037 | 肖唯楚 | 世界经济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71 | 85 | 93 | 249 | 少干 |
105207110311040 | 姚陈敏 | 世界经济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73 | 81 | 76 | 230 | |
政治经济学 复试时间:5月8日上午地点:文泉楼南203
考生编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外国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初试总分 | 备注 |
105207110311006 | 吴阳芬 | 政治经济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75 | 85 | 90 | 250 | |
105207110311003 | 张明飞 | 政治经济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75 | 88 | 76 | 239 | |
105207110311005 | 冯鹏程 | 政治经济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1 | 83 | 84 | 228 | |
105207110311004 | 张杰 | 政治经济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74 | 72 | 81 | 227 | |
105207110311002 | 马浩峰 | 政治经济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7 | 75 | 78 | 220 | |
西方经济学 复试时间:5月11日上午地点:文泉楼南203
考生编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外国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初试总分 | 备注 |
105207110311022 | 茹雪 | 西方经济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75 | 92 | 77 | 244 | |
105207110311018 | 孙小宁 | 西方经济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3 | 91 | 82 | 236 | |
105207110311032 | 周丽萍 | 西方经济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9 | 87 | 80 | 236 | |
105207110311027 | 李春梅 | 西方经济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5 | 88 | 81 | 234 | |
105207110311025 | 徐波霞 | 西方经济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70 | 75 | 85 | 230 | |
105207110311017 | 张义 | 西方经济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9 | 92 | 77 | 228 | |
105207110311028 | 周玉姣 | 西方经济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6 | 78 | 73 | 217 | |
105207110311026 | 康远志 | 西方经济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9 | 83 | 74 | 216 | |
105207110311019 | 李梦平 | 西方经济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0 | 82 | 73 | 215 | |
105207110311029 | 靳永明 | 西方经济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9 | 84 | 68 | 211 | |
105207110311021 | 袁秋梅 | 西方经济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5 | 80 | 65 | 210 | |
105207110311033 | 王昕 | 西方经济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70 | 65 | 72 | 207 | |
五、复试工作要求与成绩使用
(一)复试应包括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创新能力与创新精神等。
(二)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使用:复试成绩为10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组成。
(三)拟录取名单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六、复试录取
(一)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且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少骨博士生人数不超过1名。
(二)由于博士招生计划紧缺,上线考生生源总体充足,各学院务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招生指标的滥用与浪费。
(三)学习形式及录取类别以学院报送的拟录取数据和录取前所签协议为准,一经录取确定,任何阶段均不得更改。
(四)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博士招生简章》等国家和学校文件的相关要求,我校2017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须在?xml:namespace>
拟录取手续办理要求如下:
(一)全日制、非定向就业:6月10日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学校研究生院档案室。
(二)非全日制、定向就业:6月10日前向学校提交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完整的《定向合同》。
(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在职):
(四)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非在职):
七、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与录取类别
(一)学制与学习年限
脱产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3-6年。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4-8年。
(二)录取类别
学校在复试时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录取确定,不得更改。
2.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非定向就业”录取。我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
3.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学习形式及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在职”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4类。所有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考生均须在录取前(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学校研究生院,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及助研助学金的申请,毕业时按照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根据国家和学校要求,本类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阶段将全部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经审查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2)非全日制、定向就业:为在职研究生,录取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合同》,考生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与考生本人按双方协议承担,不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助研助学金的评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必须在录取前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培养合同》。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在职):在职考生在录取前须与定向省份、定向单位和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在职)》。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非在职):非在职考生在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我校,并与定向省份、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非在职)》。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与纪律
进一步加强招生规范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考风考纪,严查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大力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一)实行研究生招生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近亲属报考学院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学院本年度博士生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三)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
九、其他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准,本细则解释权归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