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岳明泽发布时间:2017-11-24浏览次数:1105

为了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主席令第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主席令第40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中南大教字[2017]1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为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的发挥,允许学生有条件地转专业。学院调整修读专业工作坚持教学质量第一的宗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条在校全日制学习的本科一年级学生中确有专长或特殊爱好,调整修读专业后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可申请调整修读专业。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调整修读专业:

1.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已修课程有不及格或加权平均成绩低于80分的;

3.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能转专业的,如文澜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艺术类、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学生;

4.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的;

第四条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仅限在提前批次、同学科内相关专业间调整;申请转入提前批次专业学习的,须符合提前招录专业要求的各项条件。

第五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调整修读专业一次。

第六条转入转出专业实行双向选择,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择优录取。

第七条符合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要求转出我院的学生,不得超过该专业同届人数15%,学院按照第一学期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转出资格。转入计划控制在该专业同届人数5%(小数点后面一位数字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处理)。若有调整,根据学校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调整学生修读专业每学年集中办理一次,时间为每学年第二学期前四周。具体程序如下:

1)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学院成立调整修读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其中领导小组由院长和书记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代表、本科教学秘书等,代表学院负责制定调整修读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研究确定转入和转出学生名单。工作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系主任、学办主任及本科教学秘书等,负责学院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咨询、报名、考核、提出拟转出、转入学生名单。

2)凡符合条件申请转入我院经济学专业和国际商务专业的学生,资格审查合格后,需参加《数学》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心理测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凡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考虑转专业。经过笔试、面试,按照申请转专业学生最后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其中在校平均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面试人员根据平时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面试人数按照转入指标人数的1:1.5确定)最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遴选,一旦批准转入的学生,将不允许申请转出或调换专业。

第九条转专业学生经学院公示和学校审核发文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学生因身心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含退役、创业复学学生等)不能继续在原专业学习的,可以在学校规定的转专业工作时间外申请个别调整专业,但低分录取专业的学生不得提出向高分录取专业的转入申请,大二以上(含大二)跨学科大类的调整专业申请者,须降一年级修读。

第十一条申请个别调整修读专业的程序如下:

1.学生提出调整修读专业的申请,经所在学院和学工部同意,由学院报教务部审核。

2.校工作组审核后将学生申报材料交申请调入学院,调入学院对学生进行学习能力的考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教务部。

3.经校务会批准通过后发文。有关单位根据调整修读专业学生名单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获准调整修读专业的学生应按照调整后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十三条调整修读专业的学生必须按照调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毕业。原专业已修必修课程要求不低于调入专业课程要求的,成绩有效;凡不符合调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及学分,可作为学生的任选课成绩记载。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7年11月3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五条本细则由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2017年113日

  

  

经济学院2017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专业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关于2017级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有关通知精神,经济学院2017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专业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如下:

长:卢现祥武身汉

副组长:李小平詹万明

员:陈浩张霞孟庆红柯萍聂飒宋昀宜

经济学院2017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时间表

时间

工作安排

责任人

2018127日前

提交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至教务部学务办。

柯萍

2018127日前

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细则、领导小组员名单、工作安排、咨询、举报电话、联系人等。

201834--6

学生填写《审批表》,交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聂飒、宋昀宜

201836日-816:00

学院将审核同意后的申请转出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申请转出名单汇总表交教务部学务办和相关转入学院,同时将《审批表》交相关转入学院。

柯萍

  

201839-13

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转入名单上网公示,并告知学生考核时间、地点。

2018316-23

学院组织考核,并上网公示各项考核成绩和拟转入名单。

201832616:00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学生审批表和相关材料交教务部学务办。

经学校调整专业工作小组汇总、审核、公示无异议,报校务会审批通过后发文公布最终名单。

教务部

学务办

备注:2017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咨询联系电话:88386773(南湖),88382579(首义),联系人:聂飒/宋昀宜

举报监督电话:88386784

  

附件一:2017级调整修读专业预调出、调入指标一览表.xls附件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审批表.xlsx关于做好2017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