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专业拔尖人才实验班管理办法 (修订稿)

发布者:岳明泽发布时间:2019-03-12浏览次数:410


为了加强实验班的科学管理、培养出更多优秀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

一、选拔方案

实验班从经济学专业新生中招生,人数不多于50人。具体措施如下:

1、时间:新生军训期间。

2、方式:自愿报名——选拔考试——面试——录取。选拔考试科目:数学,由学院统一命题;面试名单根据选拔考试成绩、按录取人数:面试人数=11.5比例来确定,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测试。

3、录取: 根据最终成绩择优录取。最终成绩由高考成绩、选拔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

二、教学管理

1、实验班以一个行政班级进行管理,配备一名行政辅导员、一名专业班主任、多名学术导师。该班严格建立、全面实行导师制,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探讨能力、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

2、导师制具体措施:每5名学生配备一名学术导师,从第一学期开始,导师每个月都要和学生进行至少一次的交流指导,并严格记录;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导师(5位),评选标准由学生成绩、学生评分、同行评议等共同组成,入选者年终绩效奖励3000/人;导师按每生每年6个学分计算教学工作量。学术导师实行双向选择原则,导师从全院老师中产生。

3、实验班的专业核心课实行首席教师负责、团队教学制。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实验班的每门专业核心课都指定一名首席教师,再由该教师组织2-3人形成相对固定的教学团队,集体备课、认真授课、严格考核。学院对于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三、退出机制

1、第一学年内学生可以选择退出实验班。经过书面申请、学院审核、报教务部批准后学生可以退出该班并进入经济学专业其他班级学习(请教务部认可相关课程的学分互换)。

2、除了前述的学生自愿申请退出外,第一学年内每学期出现1门不及格课程将被退回原班级学习。

四、其他方面

1、在奖学金、保送研究生名额的分配等方面,参照学院的平均水平,按比例分配。

2、关于实验班的其他未尽事宜,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