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6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者:岳明泽发布时间:2016-12-29浏览次数:139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教字【20162号)和《关于做好2015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有关调整修读专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凡要求转入我院和要求转出我院的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均应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教字【20162号)和《关于做好2015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调整修读专业的规定。

二、调整修读专业对象

此次调整修读专业对象(含转入与转出)为2016级本校全日制在册本科学生。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此次调整修读专业:

1、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已修课程有不及格记录。

3、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能转专业的,如文澜学院、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类、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学生。

4、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的。

三、调整修读专业的审核条件

凡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除符合学校有关调整修读专业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如下条件:

1、大学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全部合格且成绩绩点不得低于3.0

我院申请转出的学生除符合学校有关调整修读专业的相关规定外,还需要符合申请调入学院的相关规定(具体细则请自行关注申请调入学院的调整修读专业政策)。

四、调整修读专业名额

此次调整修读专业申请调出名额为2016级各专业在册人数的15%,调入名额为2016级各专业在册人数的5%,各专业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五、调整修读专业的考核形式

凡申请调入我院的学生,符合我院审核条件后需参加由我院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考核科目《数学》,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调入名额的1 : 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学生。面试满分为100分。

六、调整修读专业录取标准

凡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分专业对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调入名额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教务部。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40%+大学第一学期加权平均成绩×30%+面试成绩30%

七、调整修读专业组织工作安排

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学院成立调整修读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其中领导小组由院长和书记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代表、本科教学秘书等,代表学院负责制定调整修读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研究确定转入和转出学生名单。工作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系主任、学办主任及本科教学秘书等,负责学院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咨询、报名、考核、提出拟转出、转入学生名单。

八、调整修读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1227-28日学生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审批表》(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交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的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23416:00前,各学院将审核同意后的学生申请调整专业学生汇总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将有学院盖章,院长签字的纸制汇总表(附件3)及电子版(EXCEL格式)送发到教务部学务办和各调入学院(报考我院的学生需提交大一学年成绩单);同时将报名学生《审批表》交相关调入学院。

337日我院将通过条件审核确定参加我院考核的学生名单上网公示。

439日笔试考核,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在公示条件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时在学院网站上一并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不参加笔试考核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5.313日前上网公示入围面试的学生名单。

6.316日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公示入围面试名单时在学院网站上一并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不参加面试考核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7317-19日上网公示学生各项考核成绩和拟调入名单。

832016点前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纸制版(按附件3格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电子版通过OA一并发送教务部学务办;同时将拟录取学生《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交教务部学务办。

9、经学校调整专业工作小组汇总、审核名单、公示无异议,报校务会审批通过后发文公布此次调整专业学生名单。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20161228

附件1:2016级调整修读专业预调出、调入指标一览表(1).xls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审批表[2].doc附件3:申请调整专业学生汇总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