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管理--本科教学质量手册内容节选

发布者:岳明泽发布时间:2016-11-04浏览次数:37

实践教学是课堂理论教学的重要补充,是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必要环节。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军事训练、专业实训、教学实习、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
一、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
(一)军事训练
军事训练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军训工作条例》的规定执行。
(二)专业实训
专业实训是指在校内进行的本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综合训练。凡我校应用型的本科专业,都必须进行专业实训。专业实训的基本要求如下:
1、根据全程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的要求,拟定专业实训计划,制定专业实训大纲。实训大纲应规定实训的内容、要求、进度、考试方法等,教师应严格按照实训大纲组织实训,并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
2、各专业实训应根据专业实训的要求和特点,选择专业实训场地,安排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专业实训。
3、专业实训结束后,学生应撰写实训报告。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训情况及实训报告综合评定学生的实训成绩,同时,师要认真做好实训总结,对实训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高专业实训教学质量。
(三)教学实习
教学实习是实践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课堂教学的继续和发展,是学生在校外实习基地或有关单位进行的专业实践。通过实习,旨在巩固学生所学理论知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适应社会的能力。教学实习的基本要求如下:
1、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全程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的要求,拟定实习计划,并严格按实习计划组织实习。实习计划应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经费、实习形式、实习人数和指导教师等内容。
2、学生实习时间统一安排在三年级暑期进行,具体时间要求详见当年教务部相关通知文件。
3、各专业应有不少于50%的毕业生进入实习(就业)基地实习。学校和学院务必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保证实习基地的场地、设施及配置能满足实践教学要求。
4、各学院应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学生教学实习的指导工作。指导实习是教师的基本职责,所有教师都应承担指导任务。指导教师应提前到实习单位了解情况,落实实习安排,指导学生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实习过程中应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学生,检查学生的实习日志,同时应关心学生的思想、生活与安全。
    4、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写出实习报告,请实习单位根据学生的实习情况作出实习鉴定,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的评定意见,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
(四)学年论文
根据全程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的规定,三年级学生要结合专业课的学习撰写学年论文。通过学年论文的撰写,使学生掌握专业论文的写作规范和技巧,初步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学年论文的基本要求如下:
1、由各学院负责拟定满足学生选题要求的参考选题,参考选题应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不断更新。
2、学年论文应于第三学年完成,各学院应在开始撰写学年论文前一个月向学生公布参考选题。
3、各学院应根据学生人数和选题情况,确定论文指导教师。
4、学生选题后,指导教师应与学生交流,提出写作要求,指定参考文献;指导学生拟定提纲、收集资料,检查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写作任务。
5、指导教师应按学校有关要求批阅学生学年论文,写出评语并评定成绩。
(五)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手段,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原则上必须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如下:
1、毕业论文(设计)的参考选题由各学院负责拟定。各学院应组织富有教研经验的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拟定毕业论文(设计)的参考选题,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的要求;有利于巩固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
2)紧密联系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反映本学科最新发展的动向。
3)论文(设计)题目难度和分量适中。
参考选题经学院审定后,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三周报教务部备案,并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毕业生人数,每年应有一定的更新率。
    2、各学院应根据学生人数和选题情况,确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教授、副教授参与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应达教师总人数的90%以上。
3、指导教师在论文指导过程中,应认真履行如下职责:
  (1)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 2)审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并提出指导意见。
  (3)拟定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提出写作要求,规定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定稿的期限,并指定主要参考文献。
  (4)定期检查学生写作进度,审阅毕业论文(设计)初稿、修改稿并提出修改意见,及时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
5)全面审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客观、公正地写出不少于200字评语并给出成绩。
  (6)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准备工作,按照学院的安排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
  (7)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及答辩过程控制表》(见附表71),对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各环节予以认真记载。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不得超过12篇。
4、学生应根据学院提供的参考选题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也可在学院公布的参考选题之外经导师同意自拟论文(设计)题目,但须符合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要求。
题目选定后,除指导教师同意并报学院备案外,中途不得随意变更。
5、学生选定题目后,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查阅参考文献,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本选题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状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不少于2500字的开题报告书,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按指导教师下达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撰写论文(设计)。
    6、学生应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初稿,不得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能定稿。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按要求制作57份论文(设计)正式文本,交所在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针对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开展学术研究,提倡学术争鸣。
2)观点正确,概念清楚,结构严谨,论证充分,论据明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无错别字。
3)毕业论文(设计)由题目、中外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注释、参考文献等部分组成。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字数不得超过20个汉字,题目过长时可设副标题。
中文摘要不少于800字,并附有35个关键词。
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15000字。文中各层次序号依次用一、()1、(1)、等标注。
  论文注释不得少于20个,注释一律采用尾注,至少有一个外文注释。
参阅著作3部以上、论文1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外文资料。
4)使用学校统一制作的论文(设计)封面,并填写有关栏目。论文正式文本采用打印制作。凡采用打印的,使用宋体小4号字,A4幅面的纸张。
    7、毕业论文(设计)均须经过答辩程序。各学院应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答辩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各学院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小组成员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组长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指导教师不得参加自己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
    8、答辩应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的具体程序是:
1)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2)学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
3)答辩小组成员提问;
4)学生回答问题;
5)答辩小组进行评议;
6)形成答辩决议并评定论文总评成绩;
7)向学生公布答辩结果。
8)将答辩结果填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及答辩过程控制表》。
    9、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给予的书面建议成绩和答辩的实际情况综合评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总评成绩。书面建议成绩和总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记分。总评成绩85分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10、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标准如下:
1)优秀毕业论文的标准是:
选题紧密联系社会实际或学科前沿问题,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开题报告、论文摘要、目录、正文、附注、参考文献、字数等各项内容完全符合本办法中写作要求;
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翔实可*,结构严谨,逻辑性强,对问题有较深刻的分析,有独特见解和创意;
中外文字表述准确流畅,标点符号、计量单位使用准确;
答辩时能够准确流利阐述论文主要内容和回答问题;
论文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或一定的应用价值。
2)合格毕业论文的标准是:
选题基本符合要求,有一定的价值;
开题报告、论文摘要、目录、正文、附注、参考文献等各项内容基本符合本办法中写作要求;
能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正确,论述有理有据,结构基本合理,有自己的见解;
文理通顺,文字表达比较准确;
答辩能叙述出论文的主要内容,回答问题无原则性错误;
有一定的理论参考价值或应用参考价值。
    11、评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应从严把握,各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应占本学院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15%-20%。学校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及其作者、指导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并编印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集。
1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工作结束之后,各学院答辩工作领导小组须对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及时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连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获得者名单及论文电子文档一并报教务部。
    13、各学院于第八学期第13周前完成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在内的各项工作。
14、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定稿、《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见附表72)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及答辩过程控制表》一并装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由学生所在学院归档保管,保管期限为四年。
二、实践教学的监控与管理
1、实践教学的监控与管理应根据军训、实训、实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
2、教务部负责全校军训、实训、实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计划的编制、任务的下达、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过程的督促检查以及教学效果的评价等。
3、各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和实施由各学院和相关单位负责。
4、实践教学环节的监控与管理参照课堂教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此规定有部分内容已经修订,具体参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附简要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