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部工作条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2-27浏览次数:48

 

   

 

第一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调研部是经济学院团学联的下属部门,受其领导和监督,遵守团学联的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一章       基本任务

 

第二条 以高效、务实、进取、创新为理念,密切联系实际,根据当代大学生的特点和本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相应的调研活动。积极听取意见,反映同学心声并形成报告。以利于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和完善。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对团学联的工作进行公平、公正、合理的监督,以利于团学联的日臻完善。

 

第二章       部门组织

 

第三条 本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以及干事若干

1、例会制度

为了便于工作的开展和内部交流学习,每三周召开一次例会。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由指定的副部长进行考勤和会议记录。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长请假并提交正式假条说明原因。无故缺席三次或以上者自动退出本部。无故迟到算一次无故缺席。如有活动开展可随时召开会议,制度同例会。

2、活动开展

由内部成员提出草案。提倡创新性、实用性。经内部讨论通过后上交常委审查。每次活动前必须制定详细的计划,由负责调研工作的副部长负责。活动结束后总结经验教训,写出活动总结。由负责监督工作的副部长负责。如有下达任务由部长进行计划制定,并组织开展。

 

第三章     

 

第四条 分工

部长:全面主持本部工作。对外代表部门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对内组织开展部门工作,协调内部的分工合作,审批部门计划。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副部长:1)负责积极听取同学意见,紧跟形势,征求有意义的调研意见,提出调研草案。负责会议记录和考勤工作。各种材料的整理与管理以及内部管理记录。

2)负责联系民主监督团,具体组织民主监督条例的实行,确保程序的合理。负责部门内部的上传下达。

干事:积极认真的执行上级下达的任务。协助部长和副部长做好各项工作,并发挥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提出合理的建议,努力完善自己。

第五条 权利和义务

权利:有权参加学院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对团学联和部门工作提出中肯建议或合理批评。

可针对工作或执行过程提出合理要求。                    

义务: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认真负责、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遵守团学联的章程及本部条例,执行各种会议决议,服从上级安排。

         树立大局观念,维护部门团结。相互配合、帮助。提倡团队精神。

 

第四章     

 

第六条 自我约束八准则

1、树立主人翁意识,讲求奉献精神。

2、注重团结、讲求合作、追求团队精神。

3、注重任感,不推三阻四,按时完成工作。

4、公平、公正、合理的完成监督与量化工作。

5、提高工作效率,分清过程与结果的关系。

6、学会为下属考虑,对其负责。

7、加强对自身的要求,促进个人素质的提高。

8、学会快乐的工作

 

附则

第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八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经济学院调研部所有。

 

调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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