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2-27浏览次数:53

 

 

学院设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会由9人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任期为3年。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审查、通过学士学位授予人员名单。

二、审查、通过接受申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三、审查、通过硕士学位授予人员名单。

四、审查、通过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五、审批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及论文评阅人名单。

六、申报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

七、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审核、通过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八、制订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九、推荐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