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哀悼日哀悼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6-04浏览次数:876

全校各单位: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现将哀悼日期间校内哀悼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此期间,校内下半旗志哀,停止各类公共娱乐活动。
    二、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校师生默哀3分钟。有课课堂届时中断上课进行默哀,正在进行的会议休会默哀,行人就地止步默哀,汽车鸣笛致哀。
    三、请各二级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的默哀活动。
    四、请在中原楼、中南楼上班的教职工于默哀前到达楼前广场,整队致哀。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