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的要求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坚持安全有序、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突出学科特色和需求,确保复试录取质量;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安全平稳有序完成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监督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小平 副组长:杨波
成员:张 霞 宋丽智 张连辉 罗良文 徐静 高红贵 袁华锡 袁凯华 徐良生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刘刚 副组长:俞凡
成员:张鸿武 陈立兵 杨晓军 张可
三、复试工作基本政策
(一)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在达到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院各招生专业以招生计划数(计算时扣除各专业已录取的202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所占用的招生计划)为基数,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乘以不高于130%的比例方式确定复试人数和复试名单,依据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划定专业复试分数线。最终确定的复试人数遵循化零为整规则取整数。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51分,“退役大学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330分(专项计划按照报考专业划定指标,根据专业排名确定复试名单)。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计划与非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同时参加复试。
各专业招生考试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各专业招生计划明细表详见附件2
(三)调剂政策
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不接收调剂。
四、复试安排
2022年拟录取推免生无须参加本次复试,其余达到我院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联考考生均需按要求参加复试,否则视同自动放弃。
(一)复试方式
按照精准防控、防止聚集的要求,学校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开展复试。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具有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的功能,严防“替考”等违纪违规行为。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和操作规程等另行通知。
(二)诚信复试承诺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考生本人完整抄写并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应与资格审核材料一并提交。
(三) 复试时间
时间 | 复试工作安排 | |
3月26日 (周六 ) | (8:30-11:30) | 世经2个组,政经、生态文明学 |
(14:00-18:00) | 西经2个组、人资环、经思史和经史 | |
3月27日 (周日 ) | (8:30-11:30) | 国际商务 |
(14:00-18:00) | ||
面试教师在文澴楼教室面试,详细安排见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
(四)复试考核内容
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
(五)成绩计算方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其中: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方法为:标准化处理后的百分制初试总成绩×70%+复试成绩×3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六)复试分值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80分,综合素质考查10分,外语听说能力10分。
1.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分值为90分,考核内容包含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80分)、外语听说能力(1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综合素质考查。综合素质考查分值为10分。各专业面试小组审查考生提交的《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还可以在面试考核环节结合考生提交的综合素质材料进行提问,全面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提交综合素质考查材料的有关要求详见《关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网上资格审查的通知》。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七)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须按要求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学校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八)复试交费
考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网上资格审查系统中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00元。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五、录取
(一)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二)非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50分为不合格。
(三)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公示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学院提前在本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联系方式等,并严格执行。拟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七、复试录取纪律及违规处理
(一)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准确把握客观标准,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加强复试工作相关人员的考务纪律管理,落实回避要求,强化考务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
(二)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复试监督巡视组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院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均视为已承诺遵守这些政策规定。
(四)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三)咨询和申诉电话:
校纪委:jw@znufe.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7-88386706;
经济学院党政办:027-88386239(监督电话)
经济学院研工办:027-88386697(咨询电话)
经济学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