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的通知

发布者:徐良生发布时间:2021-07-08浏览次数:10

各位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

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博士、硕士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

1.根据学校规定,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修满规定学分,毕业(学位)论文经导师审定后,方可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2.根据学校规定,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除满足以上毕业条件外,同时需达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第九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留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相应的学术科研要求,详见附件1

3.拟毕业学生未达到以上第1点和第2点要求,需填写承诺书(附件6)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等学位论文审核博士。

二、毕业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1、博士研究生需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于2021981700前将电子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命名为“学号-姓名-专业-2021年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后发送至znjjxyygb@163.com邮箱,同时,纸质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交至研工办(文泉南208),做到一人一袋(注明“学号-姓名-专业”)。逾期不交者后果自负。

2、硕士研究生学硕及专硕负责人需分别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资格审查表》(附件3),于 2021981700前将电子版以专业为单位打包发送至znjjxyygb@163.com邮箱。

三、提前毕业资格审查

研究生毕业资格达到上述文件规定的提前毕业条件要求,可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4),将此表(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于2021981700前发送至znjjxyygb@163.com邮箱,同时,纸质版交至研工办(文泉南208)。

四、延期手续办理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超过三年(专业硕士超过二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超过六年须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6),将此表(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交于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延期毕业申请手续,延期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910日。


附件.zip

 

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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