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相关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康俊发布时间:2019-10-18浏览次数:479

各位项目负责人: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依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学院将于2019年11月针对2018年及以前待结项项目和2019年立项项目开展结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项对象(附件一)

1.经济学院2018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研究生立项课题

2.经济学院2018年秋季“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研究生立项课题

3.经济学院2019年“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研究生立项课题

二、工作程序

1.结项准备:结项验收条件和流程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附件二)《“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简介》(附件三)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结项申请人在申报前务必认真学习,对照结项条件,按相关流程完成纸质版结项审批表“学院意见”前的前置审批及其他相关工作。

2.结项申报:项目责任人应于2019年10月31日前填写对应项目类型的《结项及成果报告书》(附件四)及《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结项明细表》(附件一),将报告书及具体结项成果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于2019年11月1日至5日间交给学院研究生会学术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jxyygb@126.com),《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结项明细表》仅提交电子版。学院研究生会于2019年11月7日前完成材料的收集、汇总、初审工作交学院研工办。现阶段不能结项者,应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五)。本次获准延期的项目统一参加2020年11月的结项评审。放弃结项者,提交《终止项目建设申请表》(附件六)。

3.学院评审:学院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于11月中上旬组织专家对收到的结项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结项结论并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相关材料送至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复核:经研究生院复核后,结项考核资助(扣除已报销费用)将按“补助”方式打至项目负责人银行卡。

三、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为2020届毕业生的项目在本次评审中未达到结项条件,将一律终止;

2.项目负责人在填写申报材料前,须认真阅读申报表中的结项须知,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时报送材料;

3.未发表的结项报告、科研论文须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论文撰写规范》(附件七)为标准进行排版;

4.纸质版联系学术部负责人提交,具体材料收集工作见“经济学院2019年研创结项群”内相关通知。涉及C刊及相关刊物结项材料的项目,由研究生会学术部查验完原刊,仅留存文章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文章全文);

5.所有结项申报材务必以《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结项明细表》中的“序号+项目编号”命名压缩,发送至经济学院研工办邮箱:jjxyygb@126.com;

6.逾期未收到相关项目材料者,责任自负;

7.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康老师,电话:88386697。


 2019年“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相关项目结项工作附件.zip

 


 

经济学院研工办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