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部工作条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2-27浏览次数:98

 

   

 

第一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学术部是经济学院团学联的下属部门,受其领导和监督,遵守团学联的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一章 基本任务

 

第二条 学术部以宣扬健康向上的思想文化和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为宗旨,鼓励同学们在学好各门功课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

第三条 学术部的基本任务为负责开展一系列知识性、学术性和各种热点问题的讲座、报告会、展览,进行新老生学术交流,开展演讲比赛、辩论赛、知识竞赛等学术活动,使学院形成浓厚的学术气氛。

 

第二章 部门组成

 

第四条 学术部设一名部长、二名副部长和四名干事。

第五条 部长为本部的领导者和决策者,统领本部全局。副部长为部长的助手,参与各项活动的决策,是各项活动的具体安排和落实者。两名副部长中一名主要负责内务,另一名主要负责外务。干事是各项工作的直接执行者,认真作好部长和副部长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学术部的成员必须经学院团学联批准和任命后方能成为学术部正式成员。

 

第三章  

 

第七条 学术部开展每一次活动前必须写好详细的计划,在活动结束后,认真写好活动总结。

第八条 学术部在新生入学初期,开展一系列的工作和活动,让新生尽早了解并适应大学生活。

第九条 对于新生在学习方面遇到的困难,学术部应尽量帮助其解决,并走入新生中间,在学习方面给新生予以指导。

第十条 鼓励并指导各班积极开展各种学术活动,调动各班的学术气氛。

 

第四章  

 

第十一条 学术部有严格的组织纪律。

1、学术部成员应严守学生和团学联干部的各项纪律。

2、对于必修课程有一门考试不及格者,应自动辞职退出学术部。

3、学术部应按时参加团学联会议和本部会议,不准无故迟到和缺席,对于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含三次),作自动退出团学联处理。如果有事需请假者,要写好请假条,如果是团学联例会需要常委批准,本部会议需要部长批准才算有效。

4、本部成员在工作中,要虚心学习,不擅自做主,以大局为重。

第十二条 学术部对本部成员进行严格考评与监督,做到奖惩分明。

1、学术部成员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互相监督,严于律己,共同进步。

2、学术部对本部成员奖惩分明,对于表现好的成员给予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对于表现差的成员,视情况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惩罚。

3、学术部的惩罚制度为责任到个人,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4、学术部对本部成员的优秀事迹和不良事迹进行收集和整理,期末时上交组织部作为进行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则:

第十三条 本条例试用于经济学院团学联学术部的一切工作和每一位成员。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五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经济学院学术部所有。

 

学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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