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生部工作条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2-27浏览次数:318

 

   

 

第一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劳生部是经济学院团学联的下属部门,受其领导和监督,遵守团学联的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一章

 

第二条 劳生部隶属于团学联,是团学联的常设部门之一,参与团学联的日常工作,服从团学联的领导。

 

第二章 部门组成

 

第三条 劳生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名。

第四条 部长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一名副部长负责行政事务,另一名副部长负责财产管理,干事负责完成部长,副部长下达的任务和其他各项工作。

 

第三章

 

(一)帐目报销制度

第五条 帐目报销由劳生部长负责

第六条 所有活动的发票收据或小票都统一交至活动负责人,再转交至劳生部。

第七条 实行凭单报销,无单不报。所有发票收据或小票必须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签字方可报销。

(二)卫生评比制度

第八条 劳生部负责学生宿舍的卫生评比

第九条 劳生部于双周四的下午对大一,大二,大三的学生宿舍进行检查。

第十条 对检查中优秀的宿舍进行表扬,较差或检查过程中无人的宿舍进行批评。

 

第四章 财产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劳生部负责学院所有财产的管理。由一名副部长具体负责。

第十二条 其他各个部门借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须写出申请并上报至劳生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 使用完毕后,劳生部负责清查。若无误,退还借用申请;若出现破损或丢失,则由其部门照价赔偿。

 

第五章  

 

第十四条 劳生部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学院及本部门的各种会议。有事先请假,凡无故不参加达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开除出劳生部。

第十五条 劳生部在每学期期末将根据个人的表现评出本学期本部最佳。

第十六条 劳生部对所有男生进行分组宣传板的抬出和收回。附表1

第十七条 劳生部对各部门进行排班,负责办公室的卫生。附值日表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九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经济学院劳生部所有。

 

                                                   

劳生部

200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