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部工作条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2-27浏览次数:163

 

   

 

第一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体育部是经济学院团学联的下属部门,受其领导和监督,遵守团学联的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一章  基本任务

 

第二条 负责做好运动会的组织工作和配合学校的各项比赛/开展学院的各项体育活动;负责组建学院各支体育队伍;以展现我院体育水平和积极活泼进取向上的体育风尚为目的.

 

第二章  部门组成

 

第三条 部门构成

设置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

部长:主管宏观策划,监督工作进程.

副部长:负责做好与各方面的联系和学院球队的管理

干事:负责工作的具体落实

体育部成员要求身体健康,胜任工作:热爱体育活动,具有创新,富于进取的精神,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办事公正,并熟悉和掌握一定的体育活动项目,有较丰富的组织体育活动的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第四条 人员管理

1、全体成员工作执行要务实高效,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工作任务由部长分配,并规定期限.

2、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任务或工作出现失误者,对于首次由部长进行口头警告,再犯同样错误者要求做出书面检讨.

3、对于整个部门的工作失误而造成活动无法正常开展,全体成员作检讨,部长负主要责任.

4、定期召开体育部例会,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改进工作.

 

第三章   

 

第五条 负责各项体育活动的开展,配合学校各项比赛和做好运动会的组织工作,积极号召同学们加入体育活动中来并给予同学们展示自我才能的机会和舞台,提供学校学院和同学们沟通的一个平台.

第六条 深入同学之间,通过各项比赛和调研,发掘身体素质较好,具有体育才能的学生,组建院的各项体育队伍,组织训练,争取在学校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第四章   

 

第七条 约束机制

为了提高体育活动开展的质量,完善监控机制,规范体育部日常工作,特制定本约束机制.

      1、自觉遵守团学联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本部门的工作条例,全心全意作好计划工作;

      2、一切从团学联这个整体出发,以大局为重,尽量配合团学联的有关工作;

      3、以身作则,时刻谨记自己言行代表团学联的形象;

      4、学习成绩一科不及格者自动辞职.

 

附则

第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九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经济学院体育部所有

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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